1、 填写“参展申请表”并邮寄、传真或E-mail至大会组委会。
2、 初次提出参展申请的企业,请向大会组委会提供企业介绍、网站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3、 经审核,大会组委会以书面形式确认申请单位。
4、 企业在与组委会签订合同后3天内将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(需公对公付款),组委会款项收到后,组委会会在3个工作日开具发票并邮寄给参展企业。
展位申请程序
1、展台位置分配原则: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;
2、企业报名后须于3日内将参展费用50%或全款汇入指定帐户;余款4月6日前付清;
3、为服从总体布局,承办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;
4、除非申请单位不获主办单位接纳,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;
5、凡演示设备需水、动力电、压缩空气的单位,须于展前一个月申请。
6、特装企业必须使用大会指定招标搭建商,未使用企业搭建期间施工车辆将不准进馆作业